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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不同时代,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2-12-07 22:22: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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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不同时代,你了解多少?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实施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经营活动的重要制度。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规避食品安全风险餐饮服务许可证,又要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基础信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食品经营经历了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不同时代。

01 卫生许可证

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1日废止)是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免于伤害人体。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2005年原卫生部发布《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6月7日失效)。规范性文件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卫生责任。

02 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许可证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统称为食品经营;从事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食品分销许可证;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加工食品,无需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009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1月10日废止),主要规定食品的申请受理、审批和相关监督检查分销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由原工商部门颁发。2014年10月23日前餐饮服务许可证,国务院规定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批准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 1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2010年,原卫生部发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废止),规定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包括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集体送餐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范围。餐饮服务许可证由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

03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我国,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7年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件与印刷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试行“信息承诺制”,要求各地申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限销售预包装食品)和变更许可申请(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和申请换证(仅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必须试点实施“信息承诺制”基础。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餐饮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无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经营项目。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认证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应当作出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行为能够纠正、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次修改,明确只销售预包装食品,向当地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即可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预包装食品专项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对预包装食品备案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仅限包装食品。

结语

在我国,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一证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近年来,涉企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预包装食品限售备案制、行政审批的简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加强,反映出国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在食品经营监管方面做得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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