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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变更法人流程_2017公司变更法人流程

发布时间:2023-01-19 00:33: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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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变更法人流程_2017公司变更法人流程

设立法人。

1)法人设立的概念:法人设立是指社会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法人资格的全过程,即一系列活动的总称设立法人的行为。

2)创始人职责:

1)) 法人成功设立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法人应当承担发起人为设立法人而进行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

2)) 法人未成立的责任:法人未成立的,法律后果由发起人承担。 两个以上的发起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 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法人的责任(非以法人名义):对于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方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发起人承担。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合法设立(包括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合法设立是指依法设立。 法人是法律赋予主体地位的组织。 它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所谓依法设立,是指法人的宗旨、宗旨、组织机构、业务范围、经营方式等合法,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必须依法获得批准方可设立。

[2。 必要的财产和资金】 财产和资金是法人独立开展民事活动、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保障。 有财产或者资金,是指法人应当拥有与其各项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财产或者资金。

【三有自己的名字、组织和地点】

名称:法人的名称是区别一个法人与另一个法人的标志。 在社会交往中,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 法人对注册名称享有专有权。 企业法人的名称与其声誉密切相关。 具有良好声誉的公司名称是其无形资产。 因此,企业的名称权应当受到保护。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一个企业法人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的名称,应当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核准登记后,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法人的名称还与其经营范围和业务性质有关。

组织结构:法人的组织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 法人是一个团体,需要一定的组织来承担管理和对外沟通的责任。 法人的组织机构包括【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察机构】等,统称法人机关. 法人的意志通过其机关表达和实现。 因此,法人代理机构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 法人对其机关的行为后果负责,【监督机关】是对法人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机关。

在法人的机构中,最重要的是法定代表人。 法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作出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公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地点:法人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登记。 法人的住所具有唯一性。

2、法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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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法人存续期间组织机构或其他重大事项的变更。

具体包括:

【法人分立】法人分立是一个法人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律行为。

分为:创生分离和延续分离。 前者是原法人解散,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法人,后者是原法人继续存在,但从中引入一个或多个新法人。

责任:法人分立时,其权利和义务由被分立的法人承担,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两个法人合并】法人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未经清算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法律行为。 分为:并购分为创设型和吸收型。 设立式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的法人,原法人申报注销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或多个法人转让给其他法人个体户变更法人流程,被合并的法人人格消灭,其他法人仍然存在的合并方式。

责任:因法人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权利和义务一般由新设或存续的法人承担。

【三个法人组织性质的变更】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形式和性质可能因各种情况发生变化。 例如,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等,依法必须办理变更登记。 报到。

[4. 其他事项变更】如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宗旨、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化。

法人分立统称为法人组织机构变更。

3、法人终止。

概念:法人终止是指法人丧失法人资格。

法人的终止与自然人的死亡具有相同的含义。 法人终止后,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但是,作为一个组织个体户变更法人流程,法人的目的不同于自然人的死亡,法人的终止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

1)依法终止的事由: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法人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解散】法人解散的原因有五种:一是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发生; 二、法人职权决定解散; 三是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责令关闭或者吊销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是依法宣告破产】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经法人或者其债权人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其破产依照法定程序,法人终止。 [3. 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

2)法人终止时的清算:清算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终止的法人的业务和财产进行清算,清偿其债务。

清算是终止的必要环节:法人依法消灭,法人终止前必须进行清算。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人解散,除合并、分立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义务人:法人的董事、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董事及其他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期间: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清算完毕,法人注销登记完毕,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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