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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代办公司_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发布时间:2022-12-21 12:31: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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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代办公司_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近日,碧桂园服务披露公告称,间接全资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富氏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配套协议,买方附条件同意向卖方收购1.45亿股股份,占占傅氏已发行股本约21.47%,总代价约2.33亿港元。

和福辉煌集团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上市的房地产咨询代理公司。 收购完成后,碧桂园服务将持有和福辉煌25%的已发行股本。

加强双方优势互补

本次收购将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碧桂园服务表示,本着与和福辉煌长期合作的战略目标,根据协议,买方将有权提名两名高管或非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在收购完成后,而卖方将在收购完成后,对合富辉煌剩余股份提供为期两年的禁售承诺。

谈及收购原因股权转让代办公司,碧桂园服务表示,和福辉煌将线下营销优势与数字化运营模式相结合,运营能力保持行业前列,物业代理服务业务覆盖内地200多个城市中国。 代理项目1700多个。

收购事项将通过促进和加强本集团与和福辉煌未来的合作及优势互补,使本集团加强其房地产经纪业务及物业增值服务的发展。 此外,双方可共享房地产经纪服务线上线下资源,提高运营效率。

2020年以来,碧桂园服务先后收购了芒果康捷、蓝光佳宝、邻里、富力地产和中粮百悦智家的股权。 在8月的业绩会上,碧桂园服务首席财务官兼联席公司秘书黄鹏曾表示,大规模收购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是碧桂园服务的重点,目前还没有。 2022年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收购计划。

“如果有并购动作,主要是补短板、强优势,但不会为了合同、规模和面积的增长而进行收购。” 他还提到了收购条件。 根据二级市场的情况,碧桂园服务在收购过程中的管理也会更加严格和谨慎。

今年以来,碧桂园服务鲜有并购,而此次收购和福辉煌股份,则是深耕地产经纪业务的重要原因。

龙头“物资公司”抢占经纪业务

回顾2021年5月28日,商务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四分之一便利生活圈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延伸养老服务、托儿服务、家政服务、邮政快递、前端服务、仓储等领域,推进“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明确提出在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税收,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养老、社区生活、智慧服务的支持力度。 行业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

股权转让代办公司_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目前,物业管理服务仍是物业公司绝对主要的收入来源,但社区增值服务的增长潜力不容忽视。 2022年上半年,碧桂园服务实现收入200.55亿元,同比增长73.5%。 从细分业务看股权转让代办公司,上半年物业管理服务收入109.86亿元,同比增长112.4%; 社区增​​值服务收入约21.12亿元,同比增长51.1%; 非业主增值服务收入约14.24亿元,同比增长34.6%。

还有保利置业,上半年实现营收约64.49亿元,同比增长约25.2%; 物业管理服务实现39.55亿元,同比增长约25.8%,其次是社区增值服务,收入约14.02亿元; 非业主增值服务收入10.92亿元,占比约17%。

可见,社区增值服务已成为众多物业公司的重点方向,纷纷探索“物业+生活”的服务模式。 但是,房产经纪公司有着其他中介平台所不具备的天然优势,具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以万科、龙湖、碧桂园为代表的龙头房企相继创立浦林、塘鹅、友娃等房屋租售业务新品牌。

碧桂园服务执行董事兼总裁李长江去年表示,要把经纪业务作为战略赛道来布局。 2022年半年报显示,房地产经纪服务收入同比增长65.1%至约2亿元。 商铺租赁等服务。

和服辉煌的二次股权合作

楼市低迷,中介行业也不能幸免。 今年上半年,和福华晨营业额为29.74亿港元,同比下降约24%; 股东应占亏损达4.87亿港元,其中商誉减值约2.06亿港元。

股权转让代办公司_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在碧桂园服务入股之前,和福辉煌与保利发展已保持近五年的合作关系。 2018年8月,当时保利发展将保利咨询集团的全部股权注入和服中国,换取和服中国43.9%的股份,和服辉煌持有和服中国56.1%的股份。

公告显示,保利发展承诺将继续委托物业代理销售相关物业,保利咨询集团或和福中国将在同一商业上优先被委任为相关物业开发项目的物业代理。条款。

合作期间,和福辉煌和保利地产将分别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企业重组。 据此,和福辉煌将成立和福中国集团,和福中国将控股95家公司; 保利地产将成立保利咨询集团,保利咨询控股4家公司。

交易以分手告终。 2022年4月,和福辉煌宣布,保利发展不再持有和福中国43.9%的股权,并接管相应股权。 同时,双方解除竞业限制承诺,保利发展将与和福或其成员公司就可售楼价不低于800亿的房地产项目签订一手物业代理业务合同每 12 个月人民币,为期五年; 富煌煌将把保利咨询集团出售给保利发展。

和福辉煌当时在提及原因时表示,未能就包括和福中国集团、保利咨询集团在内的业务、员工薪酬和管理体系的整合达成全面共识。 此项交易预计录得未经审核销售亏损(不包括税项及开支)约2.82亿港元。

告别保利后,碧桂园服务与和福辉煌的股权合作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起点。

南都湾金融社记者 王艳玲

公司股权转让_2018股权100%转让那些公司

收藏: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十问十答

1、股权转让行为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所得: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份;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公司的股东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出售所持股份;

(四)股权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强制转让的;

(五)对外投资或其他股权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偿还债务;

(7) 其他股权转让。

上述情况下,股权已实质转让,转让方已相应获得报酬或免除责任。因此,应视为股权转让,个人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是如何界定的?

答:《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如何把握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答:《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确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在转让股权时应得到相应的回报。无论以何种形式、以何种名义返还,均应视为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了不同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方法。通常,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在转让当期或以后期间以各种形式和名称取得的转让收益。

4、什么情况下需要核实股权转让收入?

答:《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纳税人申报股权转让所得明显偏低的四种情况

(一)无正当理由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股权转让收益相关信息的;

(四)其他应当核实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对什么是明显偏低的股权转让收益作出了解释,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因各种合理情况导致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偏低的情况。为此,《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低转让收入的合理情形,主要是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之间转让、因外部合理因素导致的低价转让、部分限制性股权转让等。

5、如何掌握股权转让收入的核销方式?

答: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定股权转让所得时,必须选择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等合理方法。被投资企业会计凭证健全或能够对资产进行评估和计算的,应当采用净资产核算法核算。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难以核实的,其股东有其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股权转让等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类比法核实股权转让收入。上述方法均不适用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

净资产主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计算确定。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出售财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20%以上的企业,上述资产需按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后。评估相关资产时,纳税人应选择合格的中介机构。同时,为减少纳税人资产评估费用,对6个月内多次股权转让、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参照前期评估进行简化处理。

6、股权原值如何确定?

答: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取得股权时,按照实际支出确定股权原值。纳税人取得股权,转让方经核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原值可以按照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和经核准的转让方股权转让所得计算。税务机关。总和是确定的。这也是为了让整个转账过程上下衔接,避免双重征税。

同一自然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股权原值。

7、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时间?

答:《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为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

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次月起15日内。《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股权转让发生的时间,主要包括六种情况:

(一)受让方已经支付或者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

(三)受让方已实际履行股东义务或者享有股东权利;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判决、登记或者公告生效;

(五)完成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规定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经转让的情形。

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答:(1)提前申报义务

《办法》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有关情况。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与股权变动有关的材料董事或股东大会。

(2) 纳税申报义务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股权转让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次月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事后报告义务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个人股东或者股东权益发生变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载有股东变化情况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信息表(表A)》下个月的 15 天内授权。》及股东变更说明。

九、什么情况下以0元、平价或极低价格转让股权,税务局批准?

答: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如果情况明显偏低:

(1) 报告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相应的股权净资产份额。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售出的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股权转让收益。权益对应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购买股权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同一股东或者同一企业其他股东在相同或者类似条件下的股权转让收益;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同行业企业在相同或者相近条件下的股权转让收入;

(五)不合理、无偿转让股权或者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但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的,视为合理:

(一)能够出具证明因国家政策调整,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股权低价转让的有效文件;(如教育行业双减政策)

(二)将股权继承或转让给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或支持者;(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三)内部转让企业职工持有的非转让股权,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材料足以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的和真实的;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10、新股东增资入股,老股东股份被稀释。老股东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因为不属于《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过户情形。

【参考】

咨询内容:公司为大良市内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资金50万元。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吸收新股东增资5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55万元。原股东认缴数额不变。但因吸收增资,原股东持股比例有所摊薄。关于此事,请问以下问题: 1、原股东稀释后的部分是否属于股权转让?想纳税?2、如果不算股权转让,需要交什么税?谁来付钱?3.去税务局需要带什么证件?

回复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税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是指股权转让个人向其他个人或法人转让股权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 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权转让,被投资公司股东以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出售所持股份 (四)股权被司法、行政机关强制转让;(五)对外投资或其他股权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偿还债务;(7) 其他股权转让。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不属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的涉税行为。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几个案例,让你秒懂股权转让!

案例一: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际支付的款项为0元,股权转让日未分配利润为0元,净资产总额为0元,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按0元转让。我需要缴纳个人税和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关于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财产。

即:应纳税所得额=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支出

由上式可知,应税所得为0,股权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金额为0,印花税可0元申报(按当地标准,或不申报)。

案例二: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际支付的款项为0元,股权转让日未分配利润为1万元,转让50%的股权,无其他特殊高额溢价资产。我需要缴税和印花税吗?

答:股东实际支付的款项为0元。如果报告的股权转让收益为0,显着低于相应的股权净资产份额,则认为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税务局会为你核定转让价格,印花税按核定的转让价格划转。价格申报及付款。

如果不想被征税,自己申报,股权转让价格多少合适?

建议:10000*50%=5000元作为股权转让收益

个税:5000*20%=1000元;

印花税:5000*0.05%=2.5元;

案例三: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际支付的款项为100万元,股权转让日未分配利润为-10,000元,转让50%的股权,无其他特殊的高溢价资产。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按0元转让。我需要缴纳个人税和印花税吗?

答:股东实际支付的款项为100万元。如果报告的股权转让收益为0,显着低于相应的股权净资产份额,则认为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税务局给你核定转让价款,印花税核准转让价款申报缴纳。

如果不想被征税,自己申报,股权转让价格多少合适?

建议: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50万元,以公允价格转让,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产生增值。

按:应纳税所得额=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支出(为计算方便,未扣除实收资本印花税)

个税0元;

印花税:*0.05%=250元

案例四: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100万元,实际支付100万元,股权转让日未分配利润1万元,转让50%股权,无其他特殊情况高溢价资产。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按0元转让。我需要缴纳个人税和印花税吗?

答:股东实际支付的款项为100万元。如果报告的股权转让收益为0,显着低于相应的股权净资产份额,则认为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税务局给你核定转让价款,印花税核准转让价款申报缴纳。

如果不想被征税,自己申报,股权转让价格多少合适?

建议:股权转让金额为(100+1)*50%=50.5万元。由于未分配利润为10,000元,将产生增值。

按:应纳税所得额=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支出

(为计算方便,未扣除实收资本印花税)

个税:-=5000*20%=1000元

印花税:*0.05%=252.5元

上述个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如果是企业股权转让,算法是一样的公司股权转让,但如果转让方是企业,有增值,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去大堂报关。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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