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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_广州代理社工机构注册

发布时间:2023-01-13 17:12: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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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_广州代理社工机构注册

(以下简称)发现(以下简称)在网站推广中擅自在同类商业服务中显着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使用其市场知名企业名称,亦为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此,本人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消除影响,变更公司名称,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总费用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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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经法院审理,认定涉及四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同业同业,所提供的服务种类、方式、目的、对象等均相同。 此外,公司的成立时间和涉案注册商标的注册时间均早于公司的注册时间,设立时应注意避免。

最终,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标志,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涉案名称,一个月内变更公司名称东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并赔偿经济损失元。

法官解释

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企业在申请注册名称时,应注意在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中是否已有相同或相近文字的注册商标,是否已有相同或相近的知名企业名称名,并积极避免。

同时,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为自己的商品和服务或技术发明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切实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如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取证,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旦发生诉讼,应理性面对,与主张权利的一方理性沟通东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并取得对方的理解,尽量减少因侵犯他人权益而造成的赔偿责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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