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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08 20:16: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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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当前,随着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在国家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强调,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高质量发展发展,关乎人民生活幸福,关乎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事关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李克强总理指出,知识产权是发展创新经济的基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既是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力支撑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着眼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坚持自我——加压改革,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改革举措,在缩短审查周期、拓宽服务渠道、推动基础数据开放、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注册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专利申请。为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坚持自我加压,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改革举措,在缩短审查周期、拓宽服务渠道、推进基础数据开放、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恶意注册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商标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为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坚持自我加压,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改革举措,在缩短审查周期、拓宽服务渠道、推进基础数据开放、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恶意注册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商标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为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但是,面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和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一些空白和不足,如商标恶意注册、专利申请异常、侵权行为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频发,高昂的知识产权维权成本依然存在,专利审查和商标注册周期有待进一步缩短。我们要不断探索创新,坚持深化改革,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并于4月27日通过日本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为推动形成国务院下属多部门有机协作、有效联动与上级地方政府上下更大力度。形成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合力。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在推动形成多部门有机协作、与上级地方政府有效联动方面加大力度。形成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合力。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在推动形成多部门有机协作、与上级地方政府有效联动方面加大力度。形成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合力。

二、《通知》的主要思想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的主要思路是:一是围绕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自我加压,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扎实。知识产权领域。针对人民群众和创新创业主体的新要求和知识产权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强改革深度、扩大改革广度,着力攻坚克难、畅通障碍、解决痛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率、保护水平、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二是着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针对公众和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基础保护、基础数据开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造。在保障个性化需求的同时,加大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专利分析与导航等高层次、个性化需求的政策支持力度,更好地支持创新发展。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要着力加强创造源头治理和全链条协调发展,强化政策引导,突出质量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不断缩短专利审查和商标注册周期,切实提高专利和商标申请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提出转化应用等六个方面的16条具体措施,旨在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制度优势,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自主创新道路上的“创业斧”和“哲人石”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3、《通知》在继续缩短审评周期方面将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考试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考试质量和效率提供支撑。《通知》提出,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商标专利审查中的应用。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商标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时,我们正加快推进专利审查检索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系统切换,确保2021年底前具备上线条件。为实现专利审查检索业务信息化奠定基础。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基础。

二是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服务体验,提出体现商标注册全过程的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的目标任务。现有的商标审查周期统计指标是指从商标申请日到作出初步核准或驳回决定的时间,不能准确反映申请人获得商标确权的总体时间。对于申请人来说,从申请日到商标证书颁发,除了4个月的平均审查期外,还有3个月的法定初审公告期,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邮寄纸质材料和注册公告。释放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时间,所以商标注册的整体周期平均约为8-9个月。为此,《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将商标注册总周期缩短至7个月,进一步提高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全,受理后可依法直接发布初步审定公告或驳回公告,不存在商标注册申请等后续程序。拒审和异议。对于符合一般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

三是对标国务院目标任务,坚持自我加压。2018年,国务院制定了商标和专利审查周期缩短5年的目标。即到2022年底,商标平均审查周期将缩短至4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将达到16.5个月左右。周期达到13.8个月左右。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改革目标任务,提高了自己的标杆,给自己施加了压力。2020年底提前完成缩短商标审查周期的任务;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由20个月缩短至18.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缩短至13.8个月,

四是针对申请人普遍反映的部分后续业务处理时间较长的情况,缩减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总体周期。“十三五”期间,商标和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等业务办理周期大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效率显着提升。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大对缩短各类审查周期的协调力度知识产权申请,加强系统推进。为此,《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分别缩短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商标变更续展审理周期缩短五分之一;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缩短至3周左右,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周期缩短中的痛点和堵点。

五是积极调配审评资源,加强审评能力建设。加快适应商标审批机制改革,扩大审查队伍,加强审查各环节的时限管理。制定专利减量工作方案,明确减量范围知识产权申请,调动各审查部门和单位挖掘审查潜力,全力承接积压案件。加强审查员培训,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商标专利审查队伍。同时,坚持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建立审评资源和审评任务动态分配机制,确保完成各项减排目标任务。

4、《通知》在提高知识产权申请质量方面主要有哪些考虑?

一是完善制度设计,全面取消各地商标、专利申请补贴奖励。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初期,各级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专利商标补贴奖励政策,客观上起到了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的作用。社会,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是,在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申请人注册商标并非以使用为目的,并没有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申请专利,以获取资金和奖励。异常应用现象的出现。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这要求我们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纠正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为此,《通知》提出,今年6月底前,各地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奖励,引导各地转移资助奖励,促进知识产权有效利用。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发展。产权公共服务。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清理完善与专利相关的各项奖励政策和资质考核政策。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简单地将专利数量作为企业资质认定、资质评价和奖励措施的主要条件之一,缺乏对专利对企业发展和产品创新的价值和贡献的评价和考核。 . 在一定程度上,一些创新主体重量轻质、重应用重应用,背离了专利制度保护创新的宗旨,不利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展。为此,《通知》建议各地区各部门梳理完善与专利相关的各类奖励政策和资格评价政策,不得直接以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评价政策的主要条件。创新主体更加注重专利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着力营造专心致志的研究氛围,推动更多基础性原创成果的产生。为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3件。这个数据是一个指导指标,

三是强化监管措施,继续加大对恶意注册商标和异常专利申请的打击力度。商标恶意注册、专利申请异常,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也造成了行政和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通知》及时总结近年来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异常专利申请的工作经验,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和系统协同,提出对影响重大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或速驳回。根据法律。对正常专利申请实施批量审查,加强恶意商标注册和异常专利申请审查的信息共享和行为识别,及时公开恶意商标注册典型案例,定期报告或公布优质专利申请和异常专利申请比例数据各个地区的应用。同时,建议依法推动将商标恶意注册、专利申请异常行为纳入信用监管,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资质和中国非正常专利申请申请人专利获奖申报,

5、《通知》将如何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一)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推动商标、专利注册申请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创新者普遍反映的商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用户体验差。《通知》提出,着力提高商标、专利业务办理信息化水平,加快统一身份认证,提高系统兼容性。二是鼓励和支持基层探索,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目前,北京、浙江已率先实现专利优先权审查全程在线;浙江启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网上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在全国复制推广典型经验,推动专利优先权审查和质押登记电子申请全程在线办理,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一站式在线办理”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三是全面推行商标电子注册证书和专利电子证书,加大电子证书推广使用力度,丰富电子证书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等效,逐步减少甚至取消纸质证书证书。四是解决送达问题,节约审评资源和信函成本,确保审评提质增效工作顺利推进。《通知》提出,商标、专利相关文件实行电子化送达,通过电子申请系统、邮件、短信提醒推送,实现“一次送达、两次提醒”,进一步提高商标送达率和专利文件。丰富专利年费缴纳提醒方式,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出商标、专利相关文件实现电子化送达,通过电子申请系统、邮件、短信提醒推送,实现“一次送达、两次提醒”,进一步提高商标、专利文件送达率。丰富专利年费缴纳提醒方式,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出商标、专利相关文件实现电子化送达,通过电子申请系统、邮件、短信提醒推送,实现“一次送达、两次提醒”,进一步提高商标、专利文件送达率。丰富专利年费缴纳提醒方式,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排除不合理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创新创业进程。一是全面梳理商标、专利审查耗时长的流程,减少非必要程序。探索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快速缴费、快速受理,大幅缩短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受理通知书出具时间。优化专利评价报告出具流程,将出具申请时间从专利授权公告后提前至办理专利登记时,尽快获得评价报告。二是落实“ 三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研究调整商标专利收费结构,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专利着录项目批量变更,对权利人名称批量变更收费,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负担。

(三)加强业务协同,推动企业变更登记和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商标变更与企业变更登记具有高度相关性。为进一步便利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跨部门业务协作力度。《通知》提出,推动企业变更登记和商标变更申请同时受理。一方面,推动企业变更登记窗口与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联动,实现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时受理、协同办理;另一方面,

(四)完善多元化审查模式,推动知识产权审查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2019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创新推出专利申请延迟审查机制,受到广泛好评。同时,在COVID-19疫情期间,建立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机制,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优化专利申请延期审查机制,允许申请人在延迟期满前撤回延迟审查请求,促进核心专利布局。建立健全商标评审绿色通道制度,推动商标评审更好地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帮助企业打造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五)整合政府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统一服务标准。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的前提。《通知》提出,加快编制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通过全面梳理公共服务项目,制定公开透明的服务标准,推进各地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实现同无差别受理,统一标准处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供给。信息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供给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创新创业潜力的进一步释放。《通知》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支撑中心(TISC)、国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重点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保障服务资源多层次供给。有利于提高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三是加快整合商标、专利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

六、《通知》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综合施策,加大执法指导力度。一是今年年底前,制定商标一般违法行为判断标准,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秩序,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净化市场环境。创新商标保护方式方法,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加大对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的严重侵权案件的处理指导力度. 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专利法要求,制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判决办法》和《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全系统落地。积极推动试点地区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向全国推广的工作经验。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全系统落地。积极推动试点地区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向全国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多措并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知识产权“投诉难”、“举证难”、“维权难”等问题,《通知》提出,一是不断完善快速协同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支持地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面向地方优势产业,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面向区县小商品、快消品产业集群,继续布局建设知识产权快速保护中心。2021年计划新建20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快速预审实用新型试点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司法衔接联动,完善诉讼调解网上对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二是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帮扶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在线服务平台,加强公益维权服务供给,推动在线服务更加便捷。研究制定维权援助规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构建横向纵向协同、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维权援助体系,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集成电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援助和服务全国“一张网”。进一步完善境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建立风险信息研判机制。引导发展境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保险,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三是深化地理标志特殊标志使用审批改革,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的监管,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落实“

(三)线上线下协同,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对此,《通知》提出,一是向各大电商平台开放专利权评价报告数据接口,推动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有效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受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二是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通与知识产权保护密切相关的信息全链条,加强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在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和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分析系统的基础上,推动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十四五”国家政务信息化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畅通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利用渠道。大数据中心作为知识产权信息的枢纽和传输枢纽,基于实现数据资源的基础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公共服务平台聚焦知识产权商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的融合,定位于通用、通用的功能服务,与各省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功能互联互通。三是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促进知识产权与司法、行政执法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

七、《通知》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一是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通知》提出,在继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的同时,建立专利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通过专利代理信息公示系统的上线,建立快速反应的立体举报投诉网络,对违法违规的相应专利代理机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并予以严格监控。对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监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准确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治理机制,及时约谈整改,加强引导规范,促进新业态和新业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示范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伪造、变造法定文书、印章,以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扰乱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发展。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强国之路。实现专利代理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对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扩大开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通知》围绕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一方面,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允许持有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并具有在其他国家的专利代理资格。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另一方面,开展境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支持、业务引导和日常监管。同时,继续落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为市场主体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查询便利。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另一方面,开展境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支持、业务引导和日常监管。同时,继续落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为市场主体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查询便利。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另一方面,开展境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支持、业务引导和日常监管。同时,继续落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为市场主体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查询便利。开展境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支持、业务引导和日常监管。同时,继续落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为市场主体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查询便利。开展境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支持、业务引导和日常监管。同时,继续落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为市场主体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查询便利。继续落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为市场主体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查询便利。继续落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为市场主体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查询便利。

八、《通知》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

一是加强资源供给,全面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知识产权信息是创新创造的源泉和基础,也是推动提升技术竞争力、实现产业转型发展的战略资源。为支持创新主体降低创新时间和资金成本,缩短创新周期,推动高质量发展,《通知》提出,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全面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要尽可能开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战略资源的价值,

二是积极推进专利导航。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专利导航试点、知识产权分析评价、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等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专利导航指南》(GB/-2020)系列国家标准). 该标准包括总体原则、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业务运营、研发活动和人才管理的专项指南以及服务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组织解读系列标准,将组织各地开展系列标准的推广应用,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各主体创新决策过程,

三是持续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委制定并发布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目前,相关部委已出台中央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关政策文件,将围绕优势示范企业和试点示范高校开展工作,大力推动相关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 同时,继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的服务供给,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公益、便捷的在线专业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信息申报制度,以适当方式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注明资助项目信息,为资助产生的专利监测、分析和科学管理提供支持,加强了解我国财政出资项目承担单位的产权布局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的服务供给,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公益、便捷的在线专业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信息申报制度,以适当方式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注明资助项目信息,为资助产生的专利监测、分析和科学管理提供支持,加强了解我国财政出资项目承担单位的产权布局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的服务供给,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公益、便捷的在线专业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信息申报制度,以适当方式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注明资助项目信息,为资助产生的专利监测、分析和科学管理提供支持,加强了解我国财政出资项目承担单位的产权布局意识和能力。

四是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运营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的指示精神,积极解决知识产权运行中知识产权评价难的基本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机制,制定专利评价国家标准。引导金融机构提高自主评价能力,建立适应金融机构需求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持续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五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有效解决质押物处置难问题。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方便金融机构等用户通过该渠道查询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园区惠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缓解园区信息不对称问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六是推动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落实专利法关于专利开放许可的有关规定,建立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公开机制,集中公开相关专利基础数据和许可费用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解决专利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技术。为保障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规范高效运行,特编制了专利开放许可服务手册,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服务内容。同时,加强专利公开许可说明书、合同备案等信息数据的监测管理,做好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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