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鑫财务,我们提供:公司注册、记账报税、工商变更、一站式创业服务!
微信联系
鑫财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关注

400-0069-659

全国服务咨询热线 400-0069-659

首页 > 知识问答 > 公司注销

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_诉讼过程中原告注销_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

发布时间:2023-01-20 04:43:44 阅读次数:
0

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_诉讼过程中原告注销_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

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对其适用有严格规定。 除非因合并或分立,公司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方可申请注销。 但在实践中,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不进行清算或不依法进行合格清算的情况并不少见。 很多债权人因为债务人公司注销而无所适从,导致债权无法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能否追究股东或清算组成员的责任?

案件

感情

简单的

之间

A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5日,为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为张某。 2017年8月,谢某与A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谢某向A公司购买学习卡。合同签订后,谢某按约定付款,但收到学习卡后发现,不能使用,于是将A公司告上法庭。

2018年12月29日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法院作出判决:

1、确认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将于2018年4月26日终止;

2、A公司向谢某退还合同款58240元,同时谢某退还了A公司的学习卡;

3、A公司向谢某支付违约金4000元。

但判决生效后,A公司并未履行支付义务。 而是在上述案件的诉讼过程中,于2018年11月1日在北京晚报上发布了撤销公告,称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为张某,债权人向其申报债权。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019年2月19日,A公司向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清算报告,称债权债务、税金、工资等已结清。 同日,A公司经登记机关核准注销。 目前A公司已注销,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张某退还A公司未支付的合同款、违约金和案件受理费,并承担延期履约期间的债务利息。

审判

原因

水果

首先,A公司清算组在办理清算注销事宜时,明知谢某与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张某组成的清算组只是在报纸上刊登了注销公告未履行书面通知谢某的义务; 且注销公告刊登在北京晚报,谢某的住所地在河南省洛阳市,导致谢某未及时申报债权,无法通过清算程序清偿。 因此,作为清算组成员的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A公司明知有未清偿债务,仍出具清算报告称公司债权债务已清偿,向登记机关申报注销公司是“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的行为。 因此,作为A公司股东的张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

1、张某向谢某支付甲公司债权61240元;

2、张某向谢某支付甲公司所享有的延迟履约期内的债务利息;

3、张某向谢某支付案件受理费1330元;

4.驳回谢某的其他主张。

·

法律

官方的

携带

展示

·

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_诉讼过程中原告注销_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

一、清算组成员的产生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当然,基于公司自治的原则,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参与清算,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所等社会保障机构。中介机构,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合格人员的上述社会机构。

二、清算组成员职责

清算组成员在清算期间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决事项; (四)清偿所欠债务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金;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其中,第(二)项通知,债权人公告的具体要求为:公司解散清算,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大小在六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及经营区域范围、债权人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 同时,法律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清算程序不规范,谁来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分损害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因此,股东如知悉公司在解散清算时有债务,应依法书面通知债权人,否则其清算报告将被视为虚假清算报告。 如利用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公司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除了本案涉及的情形外,清算程序不规范还包括其他很多情况,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诉讼过程中公司注销,导致公司财产贬值、灭失、损毁或灭失等。 ; 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遗失、无法清算等 总之,清算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过失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结尾-

供稿:民三亭李坤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电话:400-0069-659】

在线咨询 QQ咨询 微信咨询

电话咨询

400-0069-659

返回顶部
c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