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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比例_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评估

发布时间:2023-01-19 15:10: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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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比例_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评估

(一)出资违约情况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承担与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权人未按照出资协议的规定在设立标的公司的过程; 对标的公司负全部责任,并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行为负责。

(二)虚假出资

一、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投入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显着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按照规定如下:当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2、可能的情况

(一)程序问题

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备案手续知识产权出资比例,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案件。

(二)实质性问题

专利权人按照投资协议或者增资协议投资专利权,但因专利权人未依法缴纳年费或者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在到期前终止的知识产权出资比例,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或者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在期满前终止。 ENT权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宣告复审决定请求无效宣告的,因专利权使用期限短于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期限,相应短于资产评估剩余期限,实际出资额较低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构成不实出资。

三、责任

专利权人对标的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其他股东对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解决方案

因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或者依法放弃专利权,或者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专利权在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专利权提前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专利权在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终止。 国家产权局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进行审查。 专利权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无效后,应当以货币财产和专利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专利使用权资助条例

1、专利权使用权是专利权人使用专利生产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专利使用权投资以投资者提供的资金为资本投资和股权投资。

(2)公司注册时,专利权人可以专利权作价出资,股份比例不受限制,促进了产权向资本的转化。

三。 注册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受资助专利使用权由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价格不得高估或低估;

(2)专利许可方式为中国独占许可,即双方签订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均无权使用该专利技术;

(三)享有专利使用权的投资人有能力持续获得与其所属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专利;

(4) 遵守注册公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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